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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度全省大中专学校“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活动的通知
  • 日期: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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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市委,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巩固基层团支部主阵地,扎实推进中学中职“强基固本”工程和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向纵深实施,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锤炼基层团干部队伍,促进高校团组织实践育人的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团省委决定在全省大中专学校举办“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按照“形象立起来、支部活起来、服务实起来、品牌亮起来”的思路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和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选树一批具有时代内涵的基层团干部,展示基层共青团工作生机和活力,切实提升学校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并通过活动从高校遴选出“活力团支部”参加全国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

二、活动范围

全省普通高校(含民办、独立学院)、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三、评选要求

   (一)“魅力团支书”评选要求

    1.担任团支书一年以上,明确团支部书记的权利与义务,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任职期间所在团支部出色地完成了团支部基本职责所列各项任务。

2. 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在团员青年中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

3.有优良的专业知识水平,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二)“活力团支部”评选要求

1. 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 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 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四、材料要求

本次活动将依托Pocket university——大学生成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PU平台)开展,采取个人申报、学生投票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现、推荐、宣传工作突出的团支书和充满活力、凝聚力的团支部。参评材料要求如下:

1. 参评“魅力团支书”须提交以下资料:团支书所在学校、院系、班级、姓名,反映团支书工作状况的生活照3-5张,一个参赛口号(20字以内),一段个人简介(100字以内),同时报送附件1至PU平台。

2. 参评“活力团支部”须提交以下资料:支部全称、支部全体成员集体照1张及活动照片3-5张,一个参赛口号(要求同上),一段团支部简介(150字以内),同时报送附件2至PU平台。

省部属高校、民办、独立学院“活力团支部”评选过程中,还须填写PU平台团支部部落ID,PU平台团支部部落的建设情况将作为参评的主要依据,团支部部落活动已经结束尚未录入PU平台的,可在校级初选推报开始前补传至部落的活动版块,未提交团支部部落ID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具体操作见附件6)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于2016年10月中旬启动,至2016年12月下旬结束。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初选推报、省级评选、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3日前)

1.各团市委、各高校团委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确保活动启动后各学校在评选期间按时上传基层团支书事迹、基层团支部活动材料,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活动。

2.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利用网站、PU平台、微信、微博、电子屏、宣传橱窗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影响,在校内组织学生关注、点击,形成青年学生关注、支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初选推报阶段(10月24日-11月24日)

省部属高校、民办、独立学院开展校级初选;各团市委负责做好本市市属高校和中学、中职学校的市级初选。

1.团市委初选

各团市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本市市属高校和中学、中职学校的初选工作,学校团支书、团支部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各团市委在征询团支部、团支书所在学校团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市市属高校共不超过3名团支书和5个团支部,中学、中职学校共不超过10名团支书和10个团支部进入候选名单。各市推荐参加全省评选的团支书、团支部资料,由各团市委负责于11月24日前整理上传至PU平台,推报至省级活动(市属高校推荐至本科院校、市属高校组别,中学中职推荐至中学中职组别),由团省委审核后进行省级评选。

2.省部属高校、民办、独立学院初选

各省部属高校、民办、独立学院须通过PU平台组织好本校初选工作,综合确定2名团支书和3-6个团支部于11月24日前推报至省级活动,候选对象须在校内进行公示,推报至省级活动时请选择相应的组别(见附件3)。(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7)

(三)省级评选阶段(11月28日-12月中旬)

1.“魅力团支书”省级评选

团省委将对各团市委和各高校推荐的“魅力团支书”名单在PU平台发起投票,投票拟于11月28日启动,至12月2日结束,中学、中职学校不参加投票。在投票结束后,团省委将综合投票结果及递交材料的情况,综合确定100名“魅力团支书”。

2.“活力团支部”省级评选

团省委将组织评审团对团支部PU平台部落建设情况及“活力团支部”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确定300个“活力团支部”,并根据评选情况,直接从300个“活力团支部”中推荐72个团支部参加团中央的全国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

团省委将于12月综合选取30名“魅力团支书”、30个“活力团支部”在团学苏刊上进行展示投票,最终评选出全省“十佳魅力团支书”和“十佳活力团支部”。

3. 优秀组织奖评选

团省委还将根据各地、各校“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开展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予以表彰。

各团市委需撰写本市“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开展情况总结(1000字),作为参评的主要依据。

省部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团委需填写《校内PU平台团支部部落建设情况信息表》(见附件4),校内PU平台团支部部落建设情况将作为优秀组织奖的重要指标,同时,团支部部落建设的整体情况将作为2016年高校共青团考核的指标之一。

(四)表彰展示阶段(12月底)

团省委将表彰100名“魅力团支书”、300个“活力团支部”、10名“十佳魅力团支书”、10个“十佳活力团支部”和若干“优秀组织奖”,并将其作为优秀典型建立数据库,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获奖者进行宣传展示,并对“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给予一定奖励。各级团组织要坚持以青年学生喜欢的方式,推荐青年学生认可的团干部、团活动,采取报告会、媒体报道、网络访谈、文艺作品、青春故事会等形式学习宣传优秀团支部、团支书的典型事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团市委、各高校要按照统一部署,协调推进PU平台推荐活动,努力形成全省上下联动的统一格局。要尊重青年学生的主体地位,适应新时期青年学生的思维特点、兴趣爱好和行为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广大青年学生广泛参与。

2.善于运用媒体。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增强用好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开展团工作的能力,要设计全媒体宣传方案,注重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力争覆盖到各类型学校的基层团支部。

3.注重正面引导。各地、各高校团组织要将推荐的过程变为教育引导青年学生的过程,采取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角度展示基层团支书勤勉工作的事迹和基层团支部精彩丰富的活动。

4. 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团市委在PU平台推报完成的同时于11月24日前将“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 省级候选推荐表(见附件5)及各市活动总结(1000字)发送至学校部邮箱。

请各省部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团委在PU平台推报完成的同时于11月24日前将“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 省级候选推荐表(见附件5)及《校内PU平台团支部部落建设情况信息表》(见附件4)发送至学校部邮箱。

5.及时总结宣传。各级团组织要通过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的评选发掘一批优秀青年典型,收集整理一批基层团工作典型案例。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沈娜、邹心怡

联系电话:025-83393596

学校部邮箱:83393586@163.com

PU平台联系人:严庆

联系电话:18951109181

 

附件:推荐表和操作流程等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