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宿舍、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先进集体、先进宿舍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班级、学生会、学生社团。
二、名额分配
1. 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为7%,二等奖学金为13%,单项奖学金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2. 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10%推荐。
3. 先进宿舍按宿舍总数2%推荐。
4. 优秀学生干部:(1)各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按学生总数的3%推荐(以上各比例均以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人数为基数);(2)团委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团委按学生会、社团联合会成员的2.5%进行推荐;(3)按每栋宿舍楼推荐一人的比例,从大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委员会中推选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推荐。(团委和学生处推荐人员均不占各学院名额)
5. 优秀社团5个,由校团委负责推荐。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日程安排
1. 10月20日上午十点前:学生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学工系统申请;
2. 10月20日上午十点前:班级见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学工办,电子版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geyan@njau.edu.cn。
五、注意事项
1. 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 请各班级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 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 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科学(国家生物理科基地班)、金善宝实验班(经济管理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以及2015-2016学年当选的校“十佳”班级和江苏省“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20%评定(不累加计算)。
5.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6039(经管学院学工办)。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选条件
2、相关汇总表格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