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条例》及社会助学金相关文件要求,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社会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资助名额
(一)国家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已在学院班主任会议布置。
(二)学校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校一等助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资助额度为2000元/年·生,其余90%的学生享受学校二等助学金,资助额度为400元/年·生。
(三)社会助学金:
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具体名额已在学院班主任会议布置。
二、评选条件
见附件1。
三、日程安排
1. 10月16日前:学生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学工系统申请;
2. 10月20日上午十点前:班级根据分配名额,将各类助学金汇总表发至geyan@njau.edu.cn。
四、注意事项
1. 各班级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2. 请各班级对各类奖、助学金协调处理、统筹安排。
3. 要求学生奖、助学金必须用于学生本人学习、生活的必需开支,不得用于请客和铺张浪费。
4.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反映方式:025-84396039(经管学院学工办)。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南京农业大学助学金评定条例
3、南京农业大学2016—2017学年社会助学金评选条件
4、经管学院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汇总表和香港思源、招行一卡通助学金以及康莱助学金汇总表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