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团支部: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紧跟学科前沿,在全校大力营造“崇尚学术、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学术,崇尚学习
二、竞赛时间
2016年12月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四、参赛资格及作品申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3)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在2015年7月以来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包括学校SRT项目、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科技发明成果等。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已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者必须全部为学生。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5.每个学院报送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总数不超过4件,每人限报1件。作品中以研究生个人参赛的不得超过2件,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l件。
6.每院报送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不超过2件,每人限报1件。评审不分本科生、研究生,按A、B两类作品评审。
7.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8.“挑战杯”培育项目验收计划于12月初开展,验收合格并经评审组推荐的,可直接进入校赛预赛阶段,不受学院竞赛名额限制,成绩计入学院团体总分。
五、评比奖励
1.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评出入围作品中的40%为三等奖,30%为二等奖,10%为一等奖,其余20%进入终审决赛。终审决赛通过公开答辩方式,评出50%为特等奖,50%为一等奖。各等级奖分别占三类入围作品总数的10%、20%、30%、40%。最终获奖数依据入围作品的数量和质量确定。
2.入围获奖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学校按照奖项类别颁发证书。根据作品参赛成绩和教师参与指导情况,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指导教师”。
3.竞赛以学院为单位分文理科计算团体总分,评出若干“优秀组织奖”,成绩计入学院年终考核。获奖作品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件分别计100分、70分、40分、20分,上报至校团委并符合竞赛要求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积分相同,则以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六、赛程安排
1.学院作品申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日)
竞赛使用全国“挑战杯”官方网站竞赛平台(http://www.tiaozhanbei.net/d1624/),参赛作品通过网站逐级审核上报。所有作品必须于12月1日24:00前在平台中申报。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作品汇总表(一份)按要求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1日送至逸夫楼5017,申报书及作品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2694215316@qq.com邮箱。
3.学校评审阶段(12月5日至12月20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入围复赛作品参与复赛答辩,其中入围终审决赛作品参与决赛答辩。最终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遴选优秀作品参加2017年举办的第十五届“挑战杯”江苏省和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七、其他
各班级、团支部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作为第二课堂活动对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竞赛组织工作。
附件:1.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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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