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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团委第六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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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团支部在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团支部在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方面积极探索。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按照“3+X”模式进行。其中,“3”是必选内容,即班级团支部要围绕团支部工作机制建设、支部学风建设、支部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设计相应的制度和载体,做好班级团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X”是自行设计内容,基层团支部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确定支部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方向,形成一个项目品牌。在申请立项后围绕该项目,持续开展相应的活动(工作)。各基层团支部可以重点围绕以下类别作为项目选题方向,打造特色支部品牌:

(1)创新创业类,根据团员青年志趣和支部特点,由支部成员共同谋划,开展或承接各类集体创新创业活动;(2)学术学习类,根据专业特色,充分调动支部成员学习的积极性,营造崇尚学习的氛围;(3)志愿服务类,组织支部成员长期参与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项目或公益性工作;(4)文体艺术类,围绕支部成员的爱好特长,成立文体类团队,坚持长期开展形式新颖、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文体艺术活动;(5)其他类。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本科生一、二年级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全员参与,注重特色

要组织、动员团支部全体成员参与到支部的现状分析、项目制定、活动开展的全过程中来,要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在确定项目方向和实施的过程中,要结合团支部自身特点和支部成员的共同志趣,打造出真正有特色的支部品牌,形成支部的“特色标签”。

(二)主题突出,切实可行

必须注意区分“项目”和“活动”的不同,项目并非零散活动的简单相加、打包拼盘。项目各组成部分应有内在的逻辑性、关联性和承接性。各支部申报的项目实施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月。各团支部申报的项目应符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建设举措应具体细致、切实可行,务必避免“目标远大、华而不实”的情况。

四、具体实施

1.团支部立项申报(11月25日前)

各二级团组织根据通知要求,传达好培育立项的有关工作事项,充分调动团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班级团支部自由在PU平台上报名参与“先锋支部培育工程”项目,完成立项申报书(附件1),学院审核确认立项后上报汇总表(附件2)至校团委组织部。

2.项目实施(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

已成功在PU平台上报名“先锋支部培育工程”项目的团支部即可开始实施该项目,并在PU平台上定期发布相关动态。

3.项目考核与结项(2017年10月前)

校团委结合“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要求,组织评委会对申报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等因素进行审核,评选出校级百个优秀项目,十个杰出项目。

五、经费支持

校级百个优秀项目,奖励标准为500元/项目;校级十个杰出项目,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目。

 

附件:

1. 南京农业大学“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申报表

2. 南京农业大学“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团支部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