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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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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在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团支部在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方面积极探索,也为巩固前四批立项培育工程在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中取得的成效。经团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按照“3+X”模式进行。其中,“3”是必选内容,即班级团支部要围绕团支部工作机制建设、支部学风建设、支部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设计相应的制度和载体,做好班级团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X”是自行设计内容,班级团支部可结合实际,至少设计1项主题鲜明、名称准确、能持续开展的活动载体,最终形成班级特色或品牌。

自行设计内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2)校园文明传播;(3)学术活动开展与创新精神培养;(4)志愿服务;(5)国际视野拓展与社会热点问题观察导航;(6)主体意识强化及励志教育;(7)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8)社会实践能力锻炼;(9)身心健康素质拓展;(10)综合素质能力拓展;(11)其他有利于团支部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主题。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本科生一、二年级团支部,研究生一年级团支部。

三、工作安排

1.团支部立项申报(11月4日前)

各二级团组织根据通知要求,传达好培育立项的有关工作事项,充分调动团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并指导班级团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和团员特点,借鉴前四批立项团支部工作开展的好经验及校内外基层团组织建设的好做法,集思广益,并注重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的运用,完成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学校团委将举办“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推介会,就有关立项作进一步说明。

2.二级团组织评审报送(11月11日前)

各二级团组织可以采取有效方式,认真做好本单位团支部立项申报材料的评审工作,确定计划培育名单,并于11月11日前根据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将《南京农业大学“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申报表》、《南京农业大学“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团支部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校团委组织部。

3.校团委审核立项(11月16日前)

校团委结合“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要求,组织评委会对申报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等因素进行审核,确定立项资助项目。

四、经费支持

校团委给予每个立项培育团支部1000元资助,统一划由各二级团组织管理,先期拨付50%的资金作为项目启动资金,结项考核结束后根据其考核情况进行后续资金的拨付,考核合格拨付剩余资金,考核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并取消下一年立项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由校团委总体规划和统筹推进,各二级团组织指导班级团支部进行工作设计,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二级团组织在指导立项及评审过程中,要注意团支部自行设计项目的差异化,鼓励在不同方面探索创新,形成特色;要充分发挥团支部的主体作用,调动团员在团支部建设中的主动性、创造性,力争在基层团组织建设和载体建设方面取得一批示范性成果,形成一批先进典型并产生带动作用。

3.各二级团组织要重视加强研究生团组织建设,鼓励指导研究生团支部参与立项申报。

4.各二级团组织请于2016年4月上旬完成对所有立项培育团支部的中期考核。2016年9月底,完成总结,并向校团委提交相应报告。

5.各二级团组织要严格把关,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学生娱乐休闲活动。如出现管理问题,将取消下一年度立项支持。

六、相关说明

1.校团委将对立项团支部培育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估,立项工作及有关推进实施成效将纳入学院团委年终考核。

2.团支部获评立项并完成相应工作将作为优秀团支部评选的必备条件。

附件:

1. 南京农业大学“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申报表

2. 南京农业大学“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团支部汇总表

共青团南京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

 

请有意愿申报班级于11月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张帅处,电话15895987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