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团员:
为表彰2021年度学校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培育和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校团委决定在2022年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五类奖项。
二、评选范围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工。
三、奖项名额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全校评选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学院共有4个推荐名额。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书记原则上自动获评“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指标。
“优秀共青团干部”学院本科生21个名额,研究生4个名额。
“优秀共青团员”学院本科生33个名额,研究生13个名额。
2.青年教工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由学院团委推荐,推荐人数均不超过1名,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最终选出12名“优秀共青团干部”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团支部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双述双评、推优入党、团费收缴等工作。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各项工作规范,围绕团员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经常开展支部活动,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标准:在符合“五四红旗团支部”各项条件的同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以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和支部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品牌主题团日活动,积极引导青年勤奋学习、实践创新,工作有创新且效果良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3.“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入团年龄满14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正确把握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在青年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作风扎实,关心共青团工作,策划组织团的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在实践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人坦诚,乐于助人,群众基础深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4.“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年龄不超过28周岁,入团年龄满14周岁,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我校“智慧团建”系统,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思想素质高,能自觉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主动关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到表率作用;团结身边青年师生,诚实正派,群众认可,无违规违纪事件;若为二年级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综合测评须为A等。
五、评选程序
1.“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评选程序:“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由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答辩评审。
2.“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程序:学院团委根据“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名额分配情况和评选要求,组织团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由学院团委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
3.青年教工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程序:经二级团组织推荐,将申请材料报校团委,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
六、相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根据申报奖项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撰写事迹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字以内。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不得过度包装。
2.请于4月6日17:00前将相关申报表材料(材料请以“班级-姓名-申请类别”命名,邮件主题同样以“班级-姓名-申请类别”命名)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扬 沈程炼 刘倍彤
联系电话:025-84396039
电子邮箱:liyang@njau.edu.cn
办公地址:第三实验楼704 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3.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青年教工“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2021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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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